阳新县法院一法官不依法判案遭当事人投诉
“阳新县法院这名叫胡丽的法官因判决不公,害得我的养殖合作社损失很大”。3月20日,阳新县韦源口镇尧治村村民费雪峰向媒体人投诉。

费雪峰今年30多岁,2016年,他办起了养鸡场,成立阳新县雪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并与村委会办理了用地相关手续,手续约定费雪峰每年需向村委会上交一定的费用,还负责帮扶多位贫困户就业,养殖场的用地位置得到阳新县环保局、畜牧兽医局等相关部门的同意认可。
2020年12月25日,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费雪峰未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为由,向费雪峰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费雪峰将非法占用的1273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海口湖管理处尧治村村民委员会,并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还罚款38000余元,并告知费雪峰,如果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费雪峰收到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处罚决定书后,于2021年2月25日向黄石市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并得到受理。
然而令费雪峰万万没想到的是,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12月25日作出对费雪峰的处罚决定书后,就于2021年2月22日向阳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六十日行政复议或诉讼时间未过,处罚决定书还未生效,阳新县人民法院的胡丽法官作出行政裁定书,支持强制执行,由阳新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胡丽作为阳新县人民法院的一名老法官,明知处罚决定书未生效,还便要受理,故意违反法律规定下达裁定书,侵犯他人权益,当事人费雪峰多次找她理论,她居然说,不服的话,你上诉哇!

作为一名老法官,应当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地依法办事审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可是在本案中,胡丽法官缺乏职业道德,忘记了初心。
费雪峰盼望纪监部门介入此案,严厉打击相关部门人员的不正之风,还社会一个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通讯员:费雪峰/责编:陈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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