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山粤通和咸宁公信会计恶意串通、隐瞒事实、伪造证据,法理不容!
本网讯(通讯员 海岸 邓龙辉)案由:湖北省通山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赵锡兵(咸宁京澳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赵锡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通山县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经诉讼双方申请,通山县法院指定由咸宁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财务往来帐目进行审计。
据当事人赵锡兵介绍:赵锡兵和通山粤通公司做生意是从2008年开始的。通山粤通公司下面还有两个分公司,一个是通山广信混凝土搅拌站;另一个是赤壁广信混凝土搅拌站,他们三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属于一个老板,一个自然人;赵锡兵当时同时给这三家企业送货,送货的主要货品为:煤灰、华新水泥、海螺水泥、矿粉、三峡水泥厂熟料。当时通山粤通公司供应部长是:石外南,统计核算员是:陈艳花,财务总管是:杨光明。2008年到2012年,通山粤通水泥厂、通山广信混凝土搅拌站和赤壁拥有该套物业混凝土搅拌站所需原材料均为赵锡兵提供,但三家企业均认同供货单位为赵锡兵所在的单位,其所发生的货款数均为赵锡兵本人或其所在的公司所有。其供货的品名为:煤灰、水泥、熟料、矿粉,上述原材料均为赵锡兵独家供货;供货后,收货单位均未出具任何票据,只在收货单位挂账,没有向供货单位出具任何票据!经赵锡兵财务统计和通山粤通公司来往帐目清单有:
一、通山粤通水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5月20日~2014年5月15日欠赵锡兵货款明细:
1、代付款及借款:4928881.96元
2、送熟料及矿粉款:1310431.63元
3、水泥款:8906371.61元
4、煤灰款:6840594.10元
5、水泥运费:324328.25元
小计:22310607.55元
二、通山广信搅拌站欠赵锡兵货款明细
1、2013年2月以前:1579010.70元
2、2013年3月~8月:485331.30元
3、2013年9月~2014年5月:268437.60元
小计:2332779.60元
三、赤壁广信搅拌站2012年2月~2014年11月欠赵锡兵货款(煤灰)明细
1、总车数:1041车
2、总吨位:38344.90吨
3、总金额:4659695.60元
小计:4659695.60元
上述三项合计:通山粤通水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欠赵锡兵及其公司货款总额为:29303082.75元
另有2008年8月~2009年5月19日期间9个月货款挂帐还未统计
通山粤通水泥厂从2008年到2014年一直无人对帐。唯一的一次对帐,对方划掉数据,不签字走人。
其中,通山粤通公司在诉讼中已自认欠赵锡兵货款15414999.01元,与赵锡兵挂帐部份相符合。但是通山粤通公司实际欠赵锡兵货款29303082.75元的差额部分,由于通山粤通公司故意隐瞒财务帐目事实,并与会计师事务所恶意串通,造假和涂改帐目,对赵锡兵提供的财务数据不审计。其行为欺骗法院!欺骗执法机关!!置法律而不顾!!!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本人赵锡兵强烈要求:
1,要求通山法院公正地查明本案的事实真相,追回通山粤通公司欠本人(赵锡兵)货款
2,对通山公司和咸宁公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恶意串通、伪造证据及妨碍法院的公正审判的违法行为依法制裁。(以上数据材料均由赵锡兵本人提供)
来源于 http://www.rmfz.org.cn/contents/2/290614.html